由 yijun 在 23 Aug 2008, 10:45
粗略地说一下。
人类认知演进(不管是在人类种群进化的意义上,还是在个体发育的意义上)的第一阶段,是(狭义)现象的指称,所谓象。
在这个阶段所获得的概念,都只是直接感知的标记。例如,太阳,筷子,树,饭,...这类概念,正因为是指向直接感知的对象,所以你也可以认为它们是清晰的概念:在传播与交流时基本不会产生误解。
第二阶段,是对关系的指称。
这个阶段所获得的概念,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开始认识到对象之间所产生的关联现象之后,而出现的。例如,表弟:是我妈妈的姊妹的儿子,这里就有一系列的关系在里面;
蒸:液体变为气体;
天子:拥有天授权力者;
...
这个阶段的概念,要得到清晰,也不算困难,只需要你给出它表达的是哪些对象之间的什么关系,也就是对应着一系列的事件,只要对这一系列事件的观察是一致的,那么对这类概念的认知,也就基本一致了。
第三阶段,是抽象的结果。
抽象概念,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是属于普遍性知识,是人类智慧发展,或者说认知演进上非常重大的成就。
抽象概念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抽象是具有层次的。也就是说,抽象本身,其实是一种认知动作,它本身是可以无限制演进的。甚至,当人类的思维能力发展到今天,抽象的演进,已经基本上成为我们认知演进的主要场景。
那么,如何令抽象概念更加清晰,就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了,如果抽象本身是一个可演进的物体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