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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大巴 • 阅读主题 -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Wuzhideren 在 20 Jan 2009, 18:44

[url=http://news.qq.com/a/20090120/001156.htm]韩国警方与拆迁户发生冲突 死亡人数升至6人[/url]
[url=http://news.qq.com/a/20080331/001389.htm]哈佛大学教授称美国花200年才解决钉子户问题[/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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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yijun 在 20 Jan 2009, 19:03

前天还和上海社科院某非主流经济学家聊到这个问题,他的观察是,中国现在基本没有真正深入科学的城市规划,他去杭州,规划局的人张口就是,哪里人多,地铁线就划到哪里去,太简化的儿戏了。
拆迁户的问题,关键是土地价格和拆迁补偿问题,这个是他的专业,他的看法是,国内大都搞不清土地价格的计算。

行政力量的傲慢,也促使了相关人员缺乏搞清的动力。
拆迁补偿费的计算,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学问题,不是一拍脑袋就可以定标准的,因此必然常见各种价格扭曲和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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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Wuzhideren 在 20 Jan 2009, 20:50

其实国内的拆迁纠纷问题还与如何计算价格关系不大,因为不管计算出多少,在更多时候,拆迁户都是属于利益被挤占的一方,因为中国的社会生态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受雇于某业主,我的定价权就在他手里,他可以最大限度的挤压我的利益。同样,风水轮流转,等他有求于我的时候,那必然是还以颜色了。所以,胡总提和谐这个词,也是有其背景,只不过,在官家那里,这个词的内涵被用的很滥,起了相反效果。
中国的城市规划学科的确是太年轻了,但是,这里面的大问题,跟学科建设是没有关系的。其实再简陋的城市规划学科,本来也是可以安排好城市的规划问题的,我们说不够完善,都只是学科上的小问题。大问题是,官僚阶层素质太差,根本不把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当回事。以前学规划专业的人圈里有句话:“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规划规划,领导说话”。
再比如,我现在手上做的一个工业园区的项目,我们与业主方经过多轮讨论研究定下的方案,各个方面都没有问题了,拿去规划局报建。规划局的领导有条意见,就是嫌我们的外挑平台过多,要求我们改,理由是:象住宅。而实际是什么呢?实际是因为规划局怕开发方把工业用地当作它用,怕他们将来当作别墅出售,所以想在设计的源头就掐断这种可能性。但这样做是否是有效的?且不说,规划局的这种要求会浪费我们设计者大量的精力去做无聊的工作。我们单看看其是否可以达到他所想要的目的。建筑的功能,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个空间,你要做什么用,并不是什么人可以限定的,从法律角度讲,我开发商把产权卖给了你,你爱办公也好,居住也好,养猫养狗也好,只要从法律的角度没有影响到其他人,都是你的权利,别人是管不了的。再说回来,开发者是否有将其作为别墅出售的意图呢?当然是有了,但,这个策略,只是在项目定位的市场销售失败的时候才作为后备方案成立的。项目定位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作为高新企业办公科研的办公用途,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建筑本身的科学性。外挑的7.5米高的大平台,作为办公空间使用,增加了室内外的功能切换,直接提升了空间质量,不论是作为办公还是居住使用都是极其有利的。但,规划局的大领导们就是“看不顺眼”啊。看不顺眼的另一个原因,说是,成都之前有一例类似于我的设计做法的高档跃层式住宅(一种类似于别墅居住空间的高层住宅)的成功案例,而且那个楼盘就在规划局领导们的家门口,天天看到,久之,领导大人有种印象,认为,凡此作法,就是“住宅式”的,太不“公建”了。然而,实际却是,整个成都,把住宅做成这个样子的也就此一家而已,大量的住宅根本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这种摸不着头脑的太象住宅的论断,真不知道是用哪根脚指头想出来的。退步说,我就是把公建做成住宅样子又怎么样,只要大家看着都说好看,都认为不错,业主愿意买单,我爱做什么样,是我建筑师的个人风格,关你规划局领导屁事,你有什么资格对我的专业领域指手画脚。若按照此领导的意见办理,业主方要损失的是,产品品质与性价比大打折扣,我损失的是时间跟精力,将来的入驻企业损失的是更舒适好用经济合理的使用空间,而规划局或者说社会什么也得不到,项目失败的话,该作住宅用一样卖作住宅用,那时候你就把省委书记请来也没用。这么巨大的社会成本,就为了领导一个“看得顺眼”。所以,类似于这种情况,要么就是领导太猪头,要么就是领导想索贿,当权力结构中行政命令大于一切的时候,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正常的了。固然,社会的本质的进步,最终是要落实到人的身上,但制度上的这种缺陷,实际上却恰恰是扼杀人的进步性的最为关键之处。以我的社会观点来说,我从来不担心yijun所关注的人的进步问题,“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更关注这种进步所依赖的环境的创造。个体的优劣只能作为历史的填充料,不能作为进步的强大驱动,作用是有限的。过去的例子就是,以前的共产党员肯定是公仆多败类少吧,但运作下来,还是只能得到今天这个结果。近的例子,比如,上海的青浦区请了同济的一个有水平的规划博士去当官,结果就是青浦一下涌现了很多不错的建筑作品,城市面貌很有质量,这就是填充料的有限效果的体现,但这种方式对于改变整个中国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问题实际上是不管用的。在中国,领导们指导了一切,所以,各行各业优秀的精英们是没有用武之地的,他们只好去欧美混饭吃,而我们中国只需要老老实实听领导比划的专业技术民工跟擅于偷奸耍滑逢迎拍马的精英人才。以前有句笑谈,说中国对人才的使用状况是“上吐下泄”,很生动的写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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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yijun 在 20 Jan 2009, 21:31

1,你觉得这个决策过程里面的制度缺陷在哪里?规划局一票否决?
2,我感觉你所谈到的这个事情还不算很恶劣,规划局领导还只是素质低,而不是滥用权力谋私利。
3,这里头可能的制度缺陷,是缺乏对这种开发商与规划局的博弈的预估与应对,使得规划局有可能靠这种粗暴干涉设计的方法,来遂行其规划被破坏的预防意图。任何制度、任何约定都有可能被滥用,那么制度上,就得尽量针对任何可能的滥用,做出一些应对预防。例如经济上的、法律上的的各种配套预防措施都得要完善。
4,中国官员普遍的素质低,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站在政治的立场上,就得去探寻其中的核心问题,即使我们只能是旁观者,而并不负有党的组织工作的责任。
5,党的干部问题,水太深,常常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劣币逐良币,这个也不能只发个牢骚,而是要尽量站到学理的层面,来检讨这里头制度与人的种种问题,以尽量抓到核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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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Wuzhideren 在 21 Jan 2009, 00:03

对的,规划审批是规划局说了算,至少对外对我们报建项目是一票否决,他们内部是否还有民主集中,我看也是最高领导一票否决,因为他们副局长说可以,但局长的上级说不行。规划审批上的特例就是重大项目超规划时要想规划审批通过除非是市长省长之类的特批,这点是很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长官的话是要比规划法规大的。
这里面制度上的缺陷说白了就是民主问题,这里还不是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制度,仅仅是基层权力的民主问题,行政权力过大,使得行政长官对任何事情都具有一票否决权,权大于法。具体到我说的这个案例来说,是否是滥用权力,我认为已经属于了。不管是否是主管领导主观恶意,也许他本身没有想过要索贿,仅仅就是认识问题的能力有限。因为事情到现在的地步,无非就是三条出路,一就是靠业主去磨,二就是行贿,三就是我们设计方改。第三方案业主方是不会乐意的,照我推断,磨不下来业主方就会采取第二方案,送钱,这一方案绝对奏效,所以,我其实不担心我会要改图的问题,因为业主其实很满意我的设计。只不过甲方不舍得白送几十万出去罢了,所以先去磨。这里还有一个让我将之归于滥用权力的理由,遂行规划目的的达成,实际上更为有效的手段是行政监管,就是项目的竣工验收与项目建成后的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疏于这两样工作却单单强调前面的工作,实际上,因为有后面程序的存在,前面规划意见甚至都不具备成立的条件。但在中国的官场上,领导就是把鹿说成马,下面人也不敢吭气的。所以,我们的这个项目,在我看根本就没有多少博弈,因为甲方并不是奔着住宅开发的目的去的(并没有主观违反规划之意),如果要朝住宅方向转换其实是根本不合算的,不仅仅是我们的设计指向上,而且产权上作住宅卖根本就卖不出好价钱,与预设商业策划目标相比,就是鸡肋了。所以这个事情无非就是业主陪着小心看能不能把规划领导的那根筋说动或者利诱之。
所以说恶劣,我看的不是规划领导有没有吞钱,我是看他们的决定浪费了多少社会资源。比如,如果说他们拿了五万十万块钱改变了决定,跟他们没有拿钱就是不改主意哪个更恶劣,我肯定选后者。因为他浪费的社会资源以货币计至少两千万甚至导致项目失败那浪费的就更多了。在这个案例里,还好甲方的股东一方是搞策划的人,知晓其中利害。如果遇上个外行甲方,再加上如此规划领导的话,我们设计方是没有任何办法的。通常做法就是闭着眼睛瞎设计,拿完设计费走人就是了。
我个人觉得,其实很多事情都有一般程序上的保证,我们改革开放,改革几十年改的是什么呢?不就是这个嘛,各行各业绝大多数早就与世界接轨,根本不需要再着急设计什么了,如果说有需要,那也绝对先是米国人比尔盖茨的事。为什么空有制度都落实不了,就是因为里面没有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证。比如,我的甲方明明知道我的设计合理完善,完全遵守规划法规与建筑法规,但为什么只敢跟我讨论合理性而不敢跟规划局据理力争呢?因为怕呀,行政权力在中国就是老虎,说一不二的。还有比如中国的国企改革,你光看表面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比国外差的,但为啥就是越改越差呢?这里面同样是缺乏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证问题,因为下面的人缺少权利,自然国企老总就权利多的都溢出来了。为啥改革什么都引进就是不引进信托责任制度?因为就是不想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引进了他们还玩什么?所以,郎咸平说的很不错的。博弈的基础是对人权的保证,没有对人的基本权力的保证就谈不上博弈,绝对权力是不容置疑的。而对人权的保证直接的来源于一个政权的执政理念。在中国,犬儒的盛行也是跟人的基本权利的缺失有关系的。由此看,我觉得,ZZY真的比邓公实际上要高明些。
我们做建筑设计这行业的经常遇到一些很糟糕的业主跟规划局,见多了,也麻木了,工程建设一直都是一个牵涉资源巨大的社会工程,里面经常是几百万几白万价值的浪费,钱多人傻的业主比比皆是,实际上,更多时候,我们设计师受到的压迫还不仅仅是来自于规划局,更多是来自那些素质不高的业主,不懂装懂又爱摆谱的人太多了,行业里呆久了真难得提起敬业精神。再要说回来,建筑师这个群体本身问题也是一箩筐,素质参差不齐。假如这个案例反过来,换个能力很差的建筑师,结果可想而知了。所以,中国的事情就一个字:乱。我认为在当下,基层党政分开,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要大于一切问题,而且这还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这转一圈就又回到老问题了,无非就是个如何在保持国家政局稳定性的前提下削弱党的权力的问题。而这,有现实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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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yijun 在 21 Jan 2009, 08:38

谢谢你的详细说明,获益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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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Wuzhideren 在 17 Feb 2009, 18:07

刚又看到一个滥用行政权的例子:http://blog.qq.com/qzone/63600351/12348334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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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问题

帖子yijun 在 14 Apr 2010, 09:43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quote]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

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

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

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329页)[/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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