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常用语,道德规范,这暗示一种社会心理观念,就是道德,是一种规范性的东西,延伸这个观念,就是,道德是人为的约束,其具体的内容,可以随着个体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这种观念,是目前社会的主流,而且,在宽容自由的旗帜下,成为目前社会当然的主流。为了便于讨论,不妨称其为道德相对主义,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个体来说,道德是相对于其价值观的,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自由空间,来选择其道德体系。
【例1】
大学生被包做二奶的现象。
作为二奶,其道德价值观是受到目前社会一定程度的包容和理解的:
1,不能完全说没感情,很多做二奶的女生,从“大叔”那里得到类似父爱的温暖之类;
2,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个人发展能够有更好的起点,何乐而不为?
3,我又不破坏他人家庭;
4,如果“大叔”要离开我,那就说明我们的感情不再了,那我又何必勉强。
5,总之,你情我愿,没有伤害他人,也没有损害社会,为什么不可以呢?
历史上,对于道德,还有一个传统,就是认为道德是精神内在的律则,是先验的,是绝对的。不管个体的价值观如何,都按照一致而清晰的道德标准,可以有清晰的判决,而不能以宽容的名义无作为。不妨称其为道德绝对主义。
康德有过一段很有名的话,认为道德是人类精神的铁律。确实,为了论证此一结论,古往今来,无数的思想者用他们的经典来从事此一工作。
但是,问题依然存在,因为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兴起,严重地冲击了道德在社会生活当中的绝对性。
所以,今天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道德的实质时,也不得不解释何以形成今天这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