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 Jun 4, 2005 - Blog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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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静的生理背景

[Long-term meditators self-induce high-amplitude gamma synchrony during mental practice]
或者 http://www.pnas.org/cgi/content/full/101/46/16369
遵循感受的导向,在东方的传统里,一系列的自我精神修习方法,终究是需要在外物或对象的角度予以观察。
可以肯定的是,物质技术的手段将以另外一种语言方式来描述我们可以如何改造自己的精神,这对于日益把精神活动分解到基因,脉冲,递质,信号等物质层面的那样一种自我物化和贬斥的倾向,是一个扎实的反对。

后续的问题将会是非常有趣的:假设我们做到把一些功能性的指标落实到物化机制的指标上,例如假设记忆力的提高可以由某一些回路的电生理指标来描述,而传统的修炼手段可以导致该指标的变化,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使用早先流行过的所谓生物反馈法的思路,积极地针对该指标而练功呢?

从基因到行为有多远

[[For Fruit Flies, Gene Shift Tilts Sex Orientation]]

单因素的模式总是首先拿出来试用的,因此在果蝇那里抓到一个所谓master sexual gene,就诱惑人在该基因与性取向行为之间建立一个直接的因果链,然后还会情不自禁地把这种似乎很理想的基因决定论模式延伸到其它行为之上。
但从基因到行为,到底中间存在多大的间距,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即使相关的具体知识还是空白或者还很薄弱。

公民社会的门槛

民主的一个基础支撑概念,是所谓公民社会。
而公民社会的公设是:个体是可理性的,社会是可一致理性的。
但理性这个概念本身,是内禀统计属性的,正如人群或者社会,更是内禀了统计属性。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如何确定一个公民社会的有效门槛呢?

何谓理性的内禀统计属性呢?
例如目下在欧洲各国正在进行的欧洲宪法全民公决。欧洲统一进程到底有何利弊,这就是一个比较艰深的学理问题,我们是否可以期待社会在该问题具有一致的理性呢?
法国和荷兰的实际投票过程就告诉了我们,仍然还是选举的旧戏码。
人需要在社会当中解决的问题,可以是极端复杂而远甚于欧洲统一。例如[Porn sites to get their own Internet domain],我们可以预计,由此很快会让人面临网络性工作的社会规范问题。显然这个问题对于公民社会的门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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