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的原理

法律之所以能够成立,其默认的前提是:
1,假定人群中存在一些足够明智的人;
2,这些明智者被赋予一个权力:为有歧见的社会行为提供解决方案;
3,国家机器为这些方案的执行提供保障。

法律的原则

契约原则
滥用原则

法律的制定

信仰和法律

信仰是政治的重要元素。
这个元素,其真实性在于感召人,而不在于书面化。
信仰和法律,是互为表里的东西。
在法律运作不成熟的环境里,信仰是默认的主导者。
在法律运作成熟的环境里,信仰退回到和法律互为表里的位置。

摩奴法典里的印度

1.作为一个世俗的规范,它首先需要提供哪些解释?
它所解释了的,就是时人所能够念及的:
一切事物具象之下宇宙的起源--这个起源作为世界的构成过程,必须能够说明感觉世界的既有成分。
而古印度最宝贵的也是最有特色的,正是她的感觉世界。她没有客观世界。
2.“解释”作为规范(法典)的逻辑出发点
当然这里面是一个相互往复的过程,既有的秩序和约定到法典--法典的形而上到世俗行为。
因此我们关注的是形而上与世俗的关联,以及背后的动力,正是那个动力驾驭着古代印度社会的流变。

进一步,可以考虑摩奴法典与查士丁尼法学总论的比较。

敦煌文物的国际法地位

1,所有权
王道士并非所有者,与王道士的交易是非法的。
2,Aurel Stein的行为
在运装敦煌写卷时指使蒋师爷、伊布拉音伯克、提拉拜“三个人干了两个半夜,借着陡直堤岸阴影的掩护,将所有物件安全运抵我的储藏室,整个过程没有被任何人发现,甚至我自己的随从们也毫无知觉”(斯坦因《西域考古图记》第二卷第22章第三节)。
3,Aurel Stein并非与文物所有国的研究者分享文献与咨询,也没有在劫掠文献时做考古学意义上的真实记录。
4,其他劫掠者类同。

中国有必要按照国际法,索回全部流散在世界各地的敦煌文物。

死刑

围绕死刑之存废的各种观点,常常都是不得要领的。
建立任何制度,无论是法律的形式,还是规则与设施,第一原则就是:
任何制度都是可能被滥用的,或者说,不存在一个不可能被滥用的制度。
这个原则我们一定要牢记,因为,无论从制度设置的智慧还是从从历史的形成经历来看,唯有基于该原则,我们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进步。
死刑制度,亦然。
死刑存废到底应该做何选择,其实是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意识来作为选择前提的。
例如,在保留死刑的国家,没有选择废除死刑的很大的一个原因是,为了治疗受害者亲属的心理创伤。那么单方面地废除死刑,必然冒犯对受害者亲属不公的原则。所以,如果试图废除死刑,一个必要的预先工作,就是主动改变依靠惩罚来获得心理治疗的社会基础意识。只有这个基础改变了,废除死刑才是水到渠成的。

宽恕比惩罚更有力量--奇怪的死刑

如果说战争还是一种政治的延续,死刑则是出于人类的一种奇怪心理。
常见的死刑辩护者的理由,就是由威慑从而达到遏制的目的。
但这个理由从任何方面看都是站不住脚的:
从犯罪心理的角度而言,能够期望死刑具有威慑力的案例只占有非常少的比重,因为对于死亡的恐惧的一个特点是,非切近不足以产生。实际上严重刑事犯罪人员中比重最大的两类,一是亡命侥幸之徒,二是情境过失者。
由威慑而遏制,迄今只是对于国家主体而言是有效的,因为国家机制最大程度地要求它做出理性决策,但如果把这个逻辑针对个体呢?其错误比经济学上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为祸尤甚!
从受害方而言,死刑并不能导致任何补偿,在《黑暗中的舞者》当中,死刑制度对于受害方的心理补偿作用被尖锐地揭示其虚伪。

我们必须回到一个古老的命题:宽恕比惩罚更为有力量,尤其在今天,我们这个国家不仅需要维持秩序,更需要重建精神。
和谐,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如果我们要把这个概念落实于社会,最根本的,是为人性的向上提供一个相宜的制度环境,因为,制度在本质上,是可以用来体现精神原则的。问题是,我们[[如何通过社会这种方式来获取人类整体的精神成就?]]

迄今的人类历史,于此还没有太多成功的经验。

[[作为一种最重要的尝试的社会化的宗教]]

滥用问题

政治学、法学、经济学里面,只要是涉及人类社会的学问里面,滥用问题都是极端重要的问题。
任何制度规范规则设置,都不得不考虑到有人会滥用。可以说,滥用问题,是所有这些学问最头痛的问题。
例如:
1,马克思当初设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就是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滥用问题,才导致整个理论具有致命缺陷。一个平等性第一的制度,总会有人试图滥用,而如何监管滥用,却没有有效的设计。
2, 互联网是一个研究滥用问题的极好场所。互联网的理想主义者,当然是希望善用互联网所具有的信息处理极低成本优势,来开展各种便利服务。但,滥用现象导致大 量服务都不尽如人意。例子太多了呵呵。垃圾邮件使得我们都不敢在网页上公布邮址,垃圾帖子使得我们注册不得不设置麻烦人的诸多环节,免费空间服务使得大量 的垃圾信息网站淹没了具有有效信息的网站,而垃圾网站也使得搜索引擎反而被利用为误导人的工具,。。。可以所谷歌这类网站最值钱的地方就是善于打击滥用 者,同时反过来为自己的盈利服务。
3,立法者费脑力最多的恐怕也是对滥用情形考虑周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