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文明相对而言时,我们可以说,文化是观念层面的人类生存形态。 但这还不是好的定义,因为好的定义必须能够具有判别性:针对任何一个对象,是否可以明确判别其是否属于文化。
文化,就是由人群在日常生活中所进行的一系列选择构成的。
例如,张三选择某个样式的服装,认为合体好看;为自己选择一个婚姻对象,认为是合适的;给兄弟建议一个生意或人际决策,认为是有利的;...所有这些具体的事务,都构成文化的内容。
文明呢,如果采用类似的定义风格的话,那就是由人群的一系列建设构成的。
那么,我们似乎就可以说,文化属于文明一个方面的内涵,因为一个人群,除了要建设自己的生存环境,也在建设自己的心思环境。
同样地,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几乎可以做到非常精确地定义文化之间“距离”,不同的两个文化,可能其距离非常小,也可能非常大。实际上,我们之所以要讨论文化,根本的目的仍然是,要比较文化。
那么,我们比较文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显然,不是为了分出优劣,那曾经是一个时期的浅薄文化学者的目的。
我们的目的是,籍由文化的视角,一个人群可以反思并策划自己未来的可能性。本质上,这是一个历史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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