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古典,其最初的形成,与历史中对其进行再阐释的沉积,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这个现象中,最主要的人类心理现象,是所谓“崇古”。
崇古,起先是一种学习心理,后来演变为一种社会心理。
我们的学习,主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学习长辈的、过去的知识。如果知识的扩张比较缓慢,那么,由于一代代人之间的向上学习,就形成一个递归,从而容易导致人产生一个错觉:我是向父辈学习的,父辈是向祖父辈学习的,...越早人们的学问是越大的。
这是一种导致错觉的学习心理,这种个体的学习心理,在知识扩张缓慢,特别是,在人群中的知识精英过分集中,也就是相对而言,大众在知识领域极度缺乏生产力的历史条件下,就很容易形成一种社会心理:崇古。
这种社会心理具有相当程度的合理性:
1,有决定性意义的知识进步,总是由少数人生产出来,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所有的人们,都只需要学习和继承,即可。崇古的社会心理,能保障这一知识演进之必然阶段的稳定性。
2,之所以称之为知识演进的必然阶段,是因为知识需要一个量的累积阶段,单纯按照时间来比较,这种累积阶段,占据了历史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知识扩张缓慢,是历史主要部分的特征,而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崇古能够保障基本的学习压力。
正是这样一个背景,导致了中国思想史上最常见的命题之一:尊先王之制与变法之间的关系,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的关系。
历史发展到今天,几乎所有的经典,都受到程度不等的质疑。是因为历史条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1,工业革命后人类新知出现了几乎是颠覆性发展。当然,还只是几乎,而不是绝对,因为,这一轮新知的产生,仍然不足以实质威胁人类过去的精神成就。
2,新知的生产力尽管在人群中变得远比过去普遍,但是仍然遵循一个统计原则:决定性的知识进步,只能由极少数人获得;其余的绝大部分人们,主要的角色是学习和数量的扩增。
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群体,都有必要反省自己的崇古心理,做一适当的调适,使得其更为符合新的历史环境: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古典,尽可能站在我们能够抵达的高地。
在实际的历史里,崇古,并非单纯的掌握古义的现象,而是一个复杂的,再阐述的沉积过程。
知识,特别是尚未达到充分数学化的知识,在传播过程中,肯定是要发生变异、甚至演进的。
这就使得,所谓掌握古义,变得本性上不可能:我们对一个知识的全部感受,肯定不是古人对于该知识之全部感受的完全复制品。我们有可能做到完全理解古人对于该知识之全部感受,也有可能还没做到,但,绝对不是完全复制品,因为,即使我们做到了完全理解,我们也会在那个完全理解之外,有更多的感受。
那么,在一个崇古的社会心理氛围下,就出现了再阐释的现象:
1,如果我们做不到完全理解,我们的再阐释,就会歪曲古义,这时,我们追求的方法,一般都是我注六经;
2,如果我们做到了完全理解,由于我们总是有超出古人的更多的感受,那么我们的再阐释,就会扩张古义,这时,我们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六经注我;
如此,一代代的学术流衍,就在这种再阐释的沉积中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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