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的著作权陷阱

刚才琢磨了下怎么在豆瓣开小站,注册到半途,进他的服务条款,直奔著作权部分看了看:

2. 对于您在“豆瓣小站”中提供的内容,您授予豆瓣网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非独家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

对于非常关键的一个情形:如果用户发布了一个内容,豆瓣网使用了,然后用户再在豆瓣删除该内容,那么豆瓣是否还拥有该内容的使用权呢?没有约定。那就是说,他总是可以使用,“永久的”,你没有撤销其使用权的任何权力。
太贪婪过份了。
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做豆瓣的那位,还算一个彬彬君子,尚且如此算计用户,其他的,哈哈。
我相信,在豆瓣注册的用户,没几个会去认真看他的服务条款,我呢,倒不是担心他“永久的、免费的”“有权再授权”地使用我可能要写在豆瓣上的文字,因为只有韩寒们才需要担心这类问题,我只是觉得,哈哈,没意思。

大巴上似乎有些人是在豆瓣上写东西,所以在这里提一提,也许值得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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