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篇文章讨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并举出了很好的例子: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如何沟通异同?
不过这个作者并不是足够的思想者,所以在完整引用文章后,再继续讨论那个有趣的问题:关于“存在”或“是”这个范畴,可以如何用来标定该范畴使用者的位置。
另一个由下面这篇文章衍生的问题:所谓现代中国哲学是如何与一切庸俗殊途同归的,则有空再来追究。
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中的十个误解
赵敦华
西方哲学的传统的核心和基础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Being(希腊文的动词einai及其动名词on,拉丁文的esse,英文的动词不定式to be和动名词being,德文的Sein,法文的être),是西方哲学的中心范畴。从古到今的西方哲学充满了Being的意义的辨析和改变。在西方哲学史上,Being有各种不同的意义,任何固定的意义都被颠覆,被颠覆的意义又被更正和修改。Being的意义的每一次变动都伴随着形而上学体系的新旧交替。由于Being的意义的复杂性,西方哲学界多次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其中也包括如何用现代西方翻译希腊哲学中与einai相关的术语的问题,但至今也没有一致的意见。
与西方人的哲学史研究相比,中国人对Being意义的理解有着更多的隔膜和特殊的困难。中国人的西方哲学是由点到面展开的,长期以来,缺乏对西方哲学的整体把握,特别是把西方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分为两截。这种状况阻碍了中国人对Being意义的全面理解。人们 往往以自己熟悉的某一个哲学家或哲学派别的论点为依据,用一个中译概念固定Being的单一意义,而不了解其他哲学家和哲学派别对Being的意义的规定,也不了解现代西方哲学关于Being意义的多样性 及其联系的复杂性的讨论。
中国人较早接触的西方哲学是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他们发现康德、黑格尔关于Sein的论述与中国传统哲学所说的“本体”和“有”甚为契合,于是把Being理解为“有”。马克思主义成为主导的意识形态之后,中国人又采用了恩格斯关于Sein的意义的翻译。后来海德格尔和存在主义成为显学,他们关于Being的理解进一步支持了“存在”的译法。最近,一些学者从希腊哲学的文本出发,指出Being的哲学含义是从“是”动词的意义引申而来的,因此应以“是”取代“存在”的译 法。
以上三种理解各执一词,各有各的道理。但是,他们的道理都只是一个哲学家或哲学派别的道理,如果把这个道理推广到西方哲学的全部,难免以偏概全。正是这种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使中国人对西方哲学的一些基本观点产生了误解。这些误解的广泛流行,降低了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的质量,不能与西方哲学的国际研究接轨。以下用十个例证,说明对Being的片面理解而产生的误解的广泛性。
一“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
这句话出自巴门尼德残篇之三:togarautonoein estintekaieinai(For the same thing is there both to be thought of and to be).这句话过去被译为“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被当做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最早命题。这里的关键词组estinti(itis)被译为 “存在”。但实际上,它的直接意义是“所是的”,这一句的意思是:“所思的与所是的是一回事。”其中,“所是的”指系词“是”所能连接的一切判断,“所想的”指思想内容。巴门尼德在这里不过宣称了“思想内容与判断是同一”的道理。他认为,这是知道系词用法普遍性的人都懂得的自明真理。正是依赖这样一个“共同的、我将再三强调的出发点”(残篇之五),他后来关于“是者”的论证才具有某种逻辑必然性。过去把“是”理解为“存在”,巴门尼德的思想被理解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而且被贴上了“唯心主义”的标签。似乎他主张想到的东西就是存在的,似乎这一论断没有任何理由。他的思想变成了武断的、荒谬的唯心主义。这是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漫画式的解释。
二 “人是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尺度”
这句话出自普罗泰戈拉。柏拉图的《泰阿泰德篇》的152a转述和普罗泰戈拉的话,麦克道尔(JohnMcDowell)的英译本译作:“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of those which are, that they are, and of those which are not, that they are not.”由于“是”动词(to be)以及动名词复数(those which are)都被译为“存在”,于是,那句话被翻译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这一翻译造成了一个误解,使人觉得普罗泰戈拉在这里宣扬一个赤裸裸的唯心主义命题:人决定着万物的存在或不存在。麦克道尔在他的译本的注释中说,在后一部分“‘是’动词的不完全形式出现了四次”。其意义是:“我知道x是(或不是)f”,“x是(或不是)f,全靠我来衡量。”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人是万物的尺度,是所是的东西是什么的尺度,是不是的东西不是什么的尺度。”普罗泰戈拉的观点是,人是认识的主体,只有人才能知道事物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 样的道理。
从以后苏格拉底的反驳来看,苏格拉底并不反对“人是尺度”说,他只是否认普罗泰戈拉的感觉主义,因为后者所说的“尺度”,只是感觉而已。每个人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尺度,相对主义的知识标准必然会取消人类知识。苏格拉底的潜台词是:只有理智才能成为人类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
三 “理念论是野蛮的、骇人听闻的、荒谬的唯心论”
柏拉图认为,在可感事物以外还有不可感的理念,并且理念比可感事物更加真实。这被中国官方斥为“野蛮的、骇人听闻的、荒谬的”,是“幼稚的原始唯心主义”。我们说,且慢,不要把柏拉图理解为胡言呓语的疯子。让我们先来理解他为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什么论证,看一看这些论 证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具有理性。
柏拉图所说的“理念”是判断的对象,属于Being的范畴。《理想国》里有这样的论证:“知识在本性上与是者相对应”;“无知必然地归诸不是者”;“意见的对象既不为是者,又不为不是者”,“(意见?)它既是又不是,这类事物介于纯粹地、绝对地是一个东西和完全不是一个什么东西之间。”柏拉图关于知识与意见的区分调和了巴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的矛盾。柏拉图同意巴门尼德的意见,任何能被认识的对象必须为“是者”,“不是者”是无法被认识的。他也同意赫拉克利特的说法:可感事物的运动变化不是完全不可认识的。但他补充说,这种认识并不是知识、真理,而是等而次之的意见。意见是不确定的,“既是又不是”正是意见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特征。意见好像这样一个谜语:一个不是男人的男人,看见又看不见,用一块不是石头的石头,打又没有打一只站在不是一根棍子的棍子上的不是鸟的鸟(谜底:一个独眼太监用一块浮石打却没有打中一只站在芦苇上的蝙蝠)。柏拉图说:“这些东西具有含糊的两重性,使人不能明确地知道它们中任何一个是或不是什么,也不知道 它们都是或都不是什么。”
柏拉图对理念论所做的论证表明,他没有把Being理解为“存在”,而是把它理解为判断的对象“是者”。理念因为享有完全的Being而能够被判断,具有知识的确定性。同样,可感事物并非不存在,只是由于介于“是”与“不是”之间,因而不能被确定地认识,只能成为意见的对象。“是”、“非是”、“既是又不是”的区分是如何确切地判断认识对象的认识论的区分,而不是关于世界的本原的唯物论、唯心论或不可知论的区分。柏拉图对知识的对象(理念)与意见的对象(可感事物)所做的区分是可以理解的,其中的道理如同我们经常所说的那样:“感觉到的东西不一定能被理解,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被更深刻地感知。”
四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相互矛盾的两种关于第一实 体的学说”
五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
据《圣经》,摩西问上帝耶和华的名字,上帝说:I am who am,(《出埃及记》,3:14)。中文《圣经》和合本把这句话译为“我是永有自有的”;天主教本则译为“我是自有者”,并在注释中说:“亦可译做‘我是永存者,’或‘我是使万物生存者’”。这些翻译以“有”或“存在”的译法为依据,用后来的哲学观念代替了原文的意义。《旧约》是以当时的希伯莱的日常语言写成。耶和华(Jehovah)的希伯莱文的发音是Yahweb,即“雅威”,指YHWH,即“我是”的意思。耶和华说“I am who am”,不过是说他的名字就是耶和华,并无哲学上深奥的意义。直到后来,基督教早期教父根据希腊哲学的Being的范畴,根据这句话把上帝理解为最高的Being,其意义是最高的本体。现有的中文《圣经》的翻译把上帝理解为“有”或“存在”,而掩盖了其中的“本体”的意义。希腊文关于本体的概念有两个:hypostasis和 ousia。早期教父用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表示上帝的本体,产生了旷日持久的争论。最后才达成了“三位一体”(three persons and one substance)共识,即用hypostasis表示上帝的位格,用ousia表示上帝的本体。如果不知道上帝的“所是”与希腊本体论之间的联系,就不能看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说的来历和根据。
六 “本体论证明混淆了现实存在与想像中的存在”
Being也是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前提。证明的前提是a being than which No thing greater can be conceived。这句话可被译为,不能设想的比之更完满的“所有者”,或者,可设想的无以复加的完满的“所有者”。这里的being不能译为“存在”,否则上帝的being就表示上帝已经存在,不需要进一步的证明了,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就毫无意义可言了。证明的结论是:我必须设想上帝存在(I must conceive the God being)。这里的being必须译为存在,否则证明没有达到目的。Being在拉丁文中是同一个词:esse。但安瑟伦在前提和结论中赋予该词以不同的含义。他的论证是这样一个逻辑推理:上帝既然是不能设想比之更完满的所有者,它必然具有存在;否则他所具有的就不完满,就不能被设想为无以复加的完满的所有者。因此,我们必然设 想上帝存在。
安瑟伦的证明是being的意义的转化,从“万有”过渡到“存在”。他并不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从想像上帝存在到上帝实际存在。与安瑟伦同时代的高尼罗就是这样反驳的。他说,他们可以想像一个最完美的海岛,难道这个海岛必定存在吗?安瑟伦辩解说,不可比之更完满的所有者不是任何一个具体的东西,我们可以想像一个海岛集中了所有海岛最美好的性质,但不能设想它具有一切事物的完满性。安瑟伦的答辩是有效的,因为证明中的being是“所有者”,而不是具体的 “事物”(thing)或“东西”(something)。
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的批评打中了要害。他说,“存在”并不是属性。我们可以想像上帝具有最完满的属性,但却不能因此设想上帝必然存在。正如我想像口袋里有50块金币,不等于想像50块金币真的存在我的口袋里。康德澄清了Sein的歧义,指出它可以在判断中把属性与主词联系起来,但不能单独地指示主词的存在。如果不理解本体论证明中being意义从“有”(属性)过渡到“存在”的诡吊,康德批判的有效性是不可理解的。
七 “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的第一原则是Cogito,ergosum(I think ,therefore, I am)。这句话中的“是”(sum/am)的意义指 实体的本质,这就是“我思”(Cogito)。就是说,“自我”的本质在于思想属性。现在人们习惯把笛卡尔的第一原则说成是“我思故我在”,这容易产生解,以为笛卡尔通过“我思”肯定我的存在。实际上,笛卡尔的问题不是:我有什么样的存在,而是:我有什么样的本质。“我思”不是人的存在,而是人的本质。按照笛卡尔主义,人的存在是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人的身体和其他事物一样,都以“广延”(参考亚里士多德,西方哲学史中在谈及其以及更早时关于“空间”的叙述?)为本质,只有“我思”才是 人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本质。
“我思”也把人与上帝区别开来。“我思故我是”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威力,就是因为这个命题和中世纪形而上学的基本信条“我是我所是”的根本对立。比较这两个命题,可以看成它们句式相近,但意义截然不同。“我是我所是”的意思是,“我”(上帝)不需要任何根据;但这同时也意味着不能从上帝自身来认识上帝;而 “我思故我是”的意思却是,“我”(个人)以“我思”为根据,“我思”不但使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本质,并且能为上帝的存在提供依据。正是由于这两个命题的明显反差,笛卡尔的“我思故我是”产生了修辞上的效应,成为与经院哲学划清了界限的新哲学的第一原则。
八 “存在等于被感知”
贝克莱说:“esseistpercipi”( to be is to be perceived)。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所是的就是被感知的”。他的理由是:任何事物都是可感性质的集合,我们只有通过感觉才能知道事物是什么。他的理由依赖对事物“是什么”的判断与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可感性质的集合”)之间的必然联系,而没有把外物存在归结为感觉的意思。但是,现在人们习惯把这一命题说成是“存在就是被感知”,把它当做主观唯心主义的典型。不独中国人对巴克莱有误解,即使是在西方,贝克莱也被人解释为只相信自己的感觉才是真实存在的“发疯的钢琴”,他的学说被说成是只要用脚踢一下石头,或者举起一只手就可被轻易打倒的谬论。实际上,巴克莱并没有否定感觉以外的事物的真实存在。他明确地说,他和大家一样承认在个人的心灵以外,有山水河海和动植物,以及其他人的存在,只不过它们不是独立于任何心灵的物质存在,而是精神实体上帝的创造物;我们对它们性质的知觉也是上帝铭刻在我们心灵上的印记。他的感觉主义和精神实在论 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九 “黑格尔的《逻辑学》开始于存在论”
十“Being的全部意义为‘是’”
这是最近兴起的一种主张,不但希腊哲学中的Being的意义为“是”,全部西方哲学,甚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Being的意义也为“是”。按照这种“从古到今,一‘是’到底”的理解,“本体论”应被译为“是论”,恩格斯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应是“思与是的关系问题”。甚至海德格尔所说的Sein也为“是”,OntologischeDifferenz为“是论的区分,这是关于“是”与“是者”(Seiendes)的区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Being的意义暂且不论,海德格尔始终从“存在”(Existenz)入手来分析Sein的意义,他再三说明了Sein的首要的、基本的意义是存在的道理。并且,海德格尔明确地反对把Sein的意义归结为系词“是”。他认为,人们在使用逻辑判断之前已经对存在的意义有了在先的理解。他说:“对‘是’(ist)的解释,不管它在语言中被表达的自身意思,还是词最终指示的意思,都导致我们了解到属于存在性分析的问题的语境”。又说:“对于浮浅的命题与判断理论所曲解的作为系词的‘是’,我们要规定它的存在论的(Ontologische)意义。”另外,海德格尔在专门讨论判断理论的著作《逻辑的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中,联系亚里士多德和莱布尼茨的逻辑学说,对系词“是”的意义做了批判性的分析,把它在判断中的联系和表述作用归结为存在性的意义。按照他的解释,“A是B”中的“是”不仅仅起着联系事物A及其规定性B的作用,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指示做判断的“此在”与A和B的关系。如果把Sein译做“是”,不仅没有突出Sein与“存在”的联系,而且违反了海德格尔对从系词“是”引申出Sein的 形而上学的传统做法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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