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

中文语义学

中国的语言学,最早是从语义学开始的。

《论语.颜渊》
季康问政于孔子,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孟子.滕文公上》
滕文公問為國,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籍也。"

文明的累積,使得語義需要額外的闡釋,而不是像最初始的那樣,通過語境來獲得自明。

观念

观念(notion)

观念的呈现

观念,就其生源而言,分为两类,一类是主体接受教育而呈现,一类是主体经由自我学习而呈现。
无论是哪个生源,观念对于主体的呈现,都是抽象的结果。那么我们获得观念所遂行的抽象过程是怎样的呢?

【例1】
正义的观念
正义观念的呈现,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通过一系列的对话,展开了对正义这个观念的呈现过程。

观念的流传

观念的用法

【例】
下面是一位朋友(“我”)与我的一段对话,他所遇到的困惑就是属于观念的使用问题:

我 说 (11:44):

理性

理性(ration),在一般人看来,被局限地认为是某种和科学相关联的东西;而科学,很不幸,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是很职业很专门化的东西。
理性和科学有关,没错,因为科学被误解为职业和专业,而理性也连带着被误解为只有在特殊场合才需要遵循的东西,就是大大的错误了。
何谓理性?从现实的状况来说,理性其实就是我们处理简单事务的唯一正确态度。
何谓简单事务?就是日常常识相关事务。
有人说,理性和对深奥或神秘事务的领悟有冲突。

理解

从现象上看,理解是人类特有的一个基本属性。
但是,如果观察动物行为,又会发现,动物也具有一些类理解的行为,例如动物的习性或习得技能,都是基于对环境事件的适应,或者说,理解。
因此,我们有必要把一个人类所特有的理解功能,予以明确出来,从而通过这个概念,来揭示人类之特性。

人类理解的根本途径,是观照。尽管,这一事实常常被各种现象所掩盖,例如,概念的使用,抽象的滥用,都可以起到掩盖的作用。

知识

最终,人类的一切成就,都可表述为知识。
或者反过来说,知识是我们人类一切成就的最终表述形式。
上述定义要紧的地方是“最终”和“可表述”。
“最终”,是体现在信息的传播上,只有可以稳定传播的信息,才是可继承的,而可继承,是知识的必需的主要特征之一。
为了保证可继承与可传播,人类认知的结果,就必须发展到知识的程度,这就是最终的含义。
“可表述”,同样是为了让知识表现为{信息},从而具有可传播的属性。

知识与{思想}、{精神},构成人类的全部非物质成就的三大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来看,“人类的一切成就,都可表述为知识。”

数理逻辑基础.4-演绎

演绎,与其说是一种思维形式,毋宁说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彰显清晰性的表达方式,一种彻底解决了交流问题的表达方式。
之所以强调此点,是为了说明,演绎,并不是一个良好的知识生产程序,而更多的,是一个良好的知识表述程序。
例如:数论或者欧式几何,作为知识体系,都可以表达为非常彻底的演绎体系,但是,我们很难指望依靠演绎机器,来生产新的数论或几何定理,目前,连完全的机器证明,都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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