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所包含的内在矛盾,是法制无法解决的。
1,民主对自私的纵容。
民主的中心内涵,就是尊重个体,而个体的自私,籍由法制途径,实际上是不受群体利益制约的。原因有二:一,在民主体制下,法律本身必须经由民主程序制定和执行;二,法律永远只能阐述程序,而不能替代判断。因此,个体自私完全可以合法地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
2,民主被合法滥用的程度不小于专制被滥用的程度。
民主体制本身给滥用提供了基础,甚至,目前通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正是建立在民主体制的滥用基础之上的。
3,民主是不折不扣的乌托邦概念。
所谓政治改革,就是调整权力分配构架。
这种改革必然是被迫的。
历史上政治改革之案例分析
【例1】
一九八六年,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成立。
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D认为,是提高执政效率。
Z认为,是民主政治。
第二个问题:现有状况如何评估?
一般说法是,实现了社会主义民主。
Z否认。
第三个问题:如何达到目标?
D:党政分开。意在提高效率。
Z:党政分开。意指分散党的权力。
分析:
答案二元化,是理论贫乏的结果。
实践的落后,是由于理论的落后。
【例2】
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被削弱的历史方案
1,暴力;
2,妥协;
美国的政治历史,是一个基本完备可考的现代国家形成史,是一个基本面向现实需求,而不用顾忌传统遗产的现实政治形成史。
清教徒在欧洲受迫害的背景
参见:Walter Scott,《Old Mortality》,1816年。
新大陆作为清教徒追求信仰、土地和工作全新可能性之地,成为政治试验场。
1786年底,谢司农民起义促进了对于全国中央政府的需求。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各州委派74名代表,实际到达代表55名,实际与会代表40名。
对于必然充满歧见和个性利益的一个群体,
1,我们或者设计一个最优解,然后说服每一个子群体,为了遵循这个最优解,而做出牺牲和配合。历史上的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思路大体就属于这类;
2,我们先不设计,而是先观察,评估每个子群体所可能做出的让步,然后根据这个可能性空间的约束,再来设计一个相对优化解,然后这个解的实施,就是相对顺利可行的。这往往是历史选择过程所最后呈现出来的最理想的现象。
3,我们完全不设计,而是令各个子群体,自由地根据各自势力,来博弈发展。这可以被称为历史的无政府主义,往往是历史的现实状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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