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权能的分别处置

以下文字,纯属内在经验,仅供内修至相当境地者参考。一读之下,难明其义者,请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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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低等权能?
相较高等者而言也。
何谓高等者?可沾附攀援而增上者也。
以此,即可分辨,即可分别处置。

如何分别处置?分别有其法。

可沾附攀援而增上,有两个要点:可沾附攀援,和增上。两者缺一不可,构成高等权能之判别要件。
低等权能,则相应两个特征:解离,无增上。
解离,解离自我于大全实在,无着力处而踩空踏虚矣。
无增上,坠落,固然是无增上,空落也是无增上,等候也是无增上...增上,必然是吐纳实地而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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