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

意识、意念、观念、认识、思想的诸种作用.5

对上面这个例子的说明,没有充分展开,下面的例子,尽量多番展开一些。

【例2】
嫉妒。
感谢guew给出了一个非常详尽的例子,并能够坦然地叙说出来,我相信,他表现出了如此的勇气,就已经解决了大半的问题。
一个人群,共享某个价值标准,例如,一个班级里面,成绩,就是一个绝大部分同学所共享的价值标准。
在一个人群里面形成一个共享的价值标准,显然,(其实,每一个显然里面,都有深刻的问题,就看你抓不抓得着,呵呵。)是群体协同行为的必要条件。

意识、意念、观念、认识、思想的诸种作用.4

接下来是讨论{有效性}。

可能,我得在这里先更为详细地讨论,何谓抽象,然后再来讨论抽象的有效性如何达致的问题。

我所谓的抽象,是泛指任何人类对于一种具体对象更好的把握的方式。
这句话说得非常模糊,但是给出了一对相对范畴:具体,抽象。
之所以说是相对范畴,意思就是,任何一个对象,只要设定其是具体的,那么就存在一个相对而言为抽象的形态;同时,若又设定其为抽象的,那么也存在一个相对而言为具体的形态。

意识、意念、观念、认识、思想的诸种作用.3

但是,抽象,是一个太过缺乏内涵的概念,也就是说,抽象,可以稀奇古怪地来,这个概念,本身没有任何有效性制约,也就是,你叫我抽象,但并不能告诉我,抽象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我常常进行抽象,但,看不出有什么意义,也就是得不到什么有效性。
例如(全是假想的情形,不保证具体细节的正确性和可能性):
1,今天一个同事冒犯了我,我很生气,你告诉我,做人要看开点,不要跟人计较。

意识、意念、观念、认识、思想的诸种作用.2

目的,固然可以籍由欲望而形成,更可以籍由高等精神而形成。因此,"目的"本身作为一种权能,只是属于行为实现当中的一个环节,你能够建立起一个清晰的目的,并不意味着,你能够清晰辨析这个目的的意义。
反之,目的,是我们的意识得以实现的绝对必要的权能:任何意识,只有在目的的驾驭之下,不管这个目的是事先呈现的,还是事后显现的,才能走向实现。

回到本文的目的,乃是从意识的实在作用这个切口入手,从事于内在的纯洁化,趋臻至无一丝杂念与邪念之境界。

既然是着眼于意识的实在作用,那么就不能从意识的诸种表现入手。

海子自杀的原因

昨天逛书店,看到一本海子全集,西川编的,顺手翻开,看到最后西川跋文里面,长文专门讲了海子自杀的原因。因为西川是海子长期的好友,也是写诗的,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以心理病理学的兴趣,看了下。
西川大概列了大概6项原因,我按照自己所评定的重要性,也列一下:
1,他的性格和交际。
性格内向而偏执,缺乏人际交往。大学毕业后,在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教书,昌平那地,就是农村,可惜没有大海,只有大山,他显然没有"面朝大山"的兴致,尽管昌平的大山,五月山花烂漫得很。

低等权能的分别处置

以下文字,纯属内在经验,仅供内修至相当境地者参考。一读之下,难明其义者,请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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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低等权能?
相较高等者而言也。
何谓高等者?可沾附攀援而增上者也。
以此,即可分辨,即可分别处置。

如何分别处置?分别有其法。

可沾附攀援而增上,有两个要点:可沾附攀援,和增上。两者缺一不可,构成高等权能之判别要件。
低等权能,则相应两个特征:解离,无增上。
解离,解离自我于大全实在,无着力处而踩空踏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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